2013年11月19日 星期二

新憲法論壇:11/16-12/31 來談反分裂國家法

反分裂國家法是否為中共扼殺台灣主權、醜化台灣民主並且強化對台灣動武合法性與正當性之手段?

200538中國第十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公佈,並於314在全體人大無異議下通過,並於公佈之日起實施。

反分裂國家法正式將中共對台動武之意圖檯面化、合法化、正當化法,成為對台動武或所謂的「戰爭授權法」,可以說中共透過法律形式而有對台動武的更具體、更有形、具體的「依據」。

另一方面,中共制定反分裂法不僅想拘束臺灣的行為,同時也想嚇阻各國對臺灣的支持。用制定自己國內法的行為,便想片面改變台灣與中共各自所擁有之主權、制定台海現狀。